2020年乐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
2.
3. 项目
4. 项目批准部门: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5. 项目批准文号: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乐发改函【2019】22号) 6. 项目代码:2019-440281-79-01-036320 7.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0500万元 8.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 1. 项目建设 3.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2020年乐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规模约为7万亩。工程规划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衬砌渠道、重建和维修水陂、修建渡槽、维修山塘、修建田间道路、机耕路桥、农桥等措施。 4. 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项目建议书、前期地形测量、规划设计及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编制、竣工测量等。 5. 项目计划工期:项目前期测绘在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因采购人选址造成延误的原因除外,时间进行顺延);规划设计在2019年9月5日前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编制工作应在施工招标前完成;竣工测量在项目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6. 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的独立法
①具有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②具有土地规划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状况近三年(2015~2017)无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企业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四、投标报名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需登录韶关市 服务平台 /)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登录韶关市 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2. 只有申领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并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具体办理方法请查阅《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 投标人完成入库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成功上传保函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即 2019 年 7 月 24 日9时30分。 3.1、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1.1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制作成1个PDF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 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服务平台( ),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20个日历天。 3.1.2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3.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韶关市 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韶关市 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所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六、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并递交投标资料(如投标人代表无法进行电子签到时可改为手工签到): 1.投标人于项目开标会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7 月 25 日9时30分,地点为 韶关市 乐昌分中心(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包括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3.到场人员应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保持一致。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清单,一式二份)。 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7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未成功电子签到的; (4)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一致,又无相应《授权委托书》和书面变更声明的; (5)投标文件包装、密封、标记不符合要求的。 七、项目开标会 1.时间:2019年 7 月 25 日9时30分。 2. 3.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放弃见证、监督、申辩、投诉有关开标活动的权利。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期后,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取消于次日召开的项目开标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起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韶关市 服务平台( /)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项目开标会的相关信息。 八、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