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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连湖八路(梅溪湖路-环湖路)、五洲路(近湖九路-近湖十路)道路工程施工

   日期:2019-07-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梅溪湖连湖八路(梅溪湖路-环湖路)、五洲路(近湖九路-近湖十路)道路工程已由长先发改函[2011]305号、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溪湖连湖八路(梅溪湖路-环湖路)、五洲路(近湖九路-近湖十路)道路工程已由长先发改函[2011]305号、长先发改函[2011]32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金茂投资(长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监督[2018]238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3.1.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2)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3)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

3.2保函(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

(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

(2)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3)保函应采用附件规定的格式文本。

(4)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人应将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或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6)投标人和保函开立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3.3保函( 保险公司开具)

(1) 由保险公司开具保函的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2) 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

(3) 填写

(4) 项目开标时,投保情况以长沙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公示信息为准。

(5) 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可以进入订单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保单”进行保单的下载。

3.4保函 (专业担保公司开具)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5 起至2019年7月9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9:00-12:00,14:0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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