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及指数提升研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口 “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及指数提升研究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8569 1.3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代理机构:海南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工期 最高限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元) 1 海口 “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及指数提升研究 1-1 海口 “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及指数提升研究 71 150天 71 1 100 注: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本项目由省级采购,由项目实施单位(海口 )负责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