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用盐提质改造工程包装码垛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
2.4工期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20日历日内。
2.5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2016—2019年投标人应具有盐行业NaCl全自动包装线及高位码垛整线设备业绩1套、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签字版技术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2016—2019年投标人应具有1台套相同或类似设备业绩,提供全自动包装线及高位码垛整线设备销售业绩清单、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签字版技术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期间。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从上述 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 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