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附件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平南风电场工程已由发改委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平南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西平南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中北部区域,主要考虑利用安怀镇东北部及东华乡北部大冲~安怀镇林场~罗墨顶~皇殿顶一带较平缓的山脊、山包区域,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10°30.8′,北纬23°36.8′,场址距平南县公路里程约10km。风电场场址区域属山地丘陵地貌,场址内山顶海拔约在400m~600m之间,山顶植被以林木及灌木为主,半山坡以下多为桉树、杉木等经济作物。 本风电场拟安装平南风电场拟安装23台单机容量为26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0.95MW。风电场塔筒类型为圆形钢制锥筒,塔筒节数为4节。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23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包括但不限于法兰、平台、梯子、电缆支架、照明系统、控制柜支架等附件及所有防腐工程)、运输、现场技术服务及其完整的技术检验验收竣工资料、质量保证服务、运输及保险费及其它。 交货期:2019年12 月10日前投标机型具备23套塔筒交货的能力。 第一批次2套塔筒2019年9月5日前交货, 第二批次5套塔筒2019年9月31日前交货, 第三批次5套塔筒2019年10月31日前交货, 第四批次5套塔筒2019年11月20日前交货, 第五批次6套塔筒2019年12月10日前交货。 交货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招标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风力发电机塔筒(或类似装置)的能力,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压力容器生产资格证书,中国钢结构制造壹级资质证书或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明; (3)具有制造企业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安装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7)具有完成本合同产品制造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被或贵阳院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 7月 1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bid.powe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