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后坝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溪镇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后坝片区)已由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住建发【2017】24号,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8]25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 8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