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北湖区华塘中心学校教师公共租赁房工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郴发改批[2015]8号、郴发改批[2015]25号批准建设,并以北发改招核【2019】1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RMB ¥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7: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7月16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