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公-安川王派出所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
1.2建设
1.3建设内容: 院面硬化1121.1㎡;新建2.2m高铁艺围墙160.7m,挡土墙上围墙27.4m;新建大门一座;铺装道牙122.5m;新建1.5m高挡土墙43.84m³;敷设YJV22-4×95+1×50-SC100FC电缆75m;安装103玻璃钢化粪池一座;敷设DN50室外PE给水管道10m,DN100室外PE给水管道43m;新建给水阀门井2座;新建室外消火栓2个;敷设De160室外HDPE污水双壁波纹管道22m,De200室外HDPE污水双壁波纹管道54m;新建污水检查井6座;其他附属工程等。 1.4工程概算总投资:55.7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3万元,预备费4.13万元。 1.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分两年解决 1.6计划工期:2019年8月8日至2020年1月8日,总工期154日历天。 1.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1.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1.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确定一家施工中标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工程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9时至2019年7月21日17时 3、发放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资料时间:2019年7月17日 9时—2019年7月21日17时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则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5日11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19年8月5日11时00分 开标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送达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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