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暖通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ZB-19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暖通工程)已由晃发改招标核字 [2019]0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暖通工程施工,具体要求: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40万元的暖通工程项目;
3.4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2019年2月~2019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相应社保机构办公室查询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单位所投设备需提供设备厂家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0 机组为双螺杆式冷水机组3台,(2台)单台制冷量≧1900KW;输入功率≦335KW,1台制冷量≧720KW;输入功率≦160KW。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00元),
4.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4.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怀化市
(1)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I”。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