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河北津石高速玄武岩集料(二次)采购项目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6-19176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河北津石高速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6-19176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河北津石高速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玄武岩集料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河北津石高速项目进度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桩号K137+325~K184+234.629范围内路面工程施工任务,主要包含:主线、服务区等水稳层及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河北省博野县、安国市、定州市境内。
2、招标范围:河北津石高速项目施工用玄武岩集料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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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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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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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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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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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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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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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岩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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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9.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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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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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沥青拌合站K147+000(博野县博野镇大营村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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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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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岩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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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3.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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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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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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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岩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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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9.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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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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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沥青拌合站(K165+200安国市明官店乡东固村附近,紧邻明官店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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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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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岩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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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3.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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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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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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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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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玄武岩集料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5、交货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2)一般纳税人资格类型须为在税务机关备案的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即可开具无限额3%增值税专票能力;须提供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证明材料或*省/市税务局直接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2016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须提供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的产品(4.75-9.5mm玄武岩碎石、9.5-13.2mm玄武岩碎石两个品种各1份)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1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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