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村热电2×330MW机组烟气冷凝除湿和余热回收利用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地点:河北石家庄市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北石家庄市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整体进度:详见下表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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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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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良村热 电 2×330MW 机组 烟气冷凝除湿减排和余热回收利用综合治理 EPC 工程 |
对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2 台机组,采取降低烟气排放温度和含湿量技术,通过收集烟气中过饱和水蒸汽中水分,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可凝结颗粒物的排放;使夏季(4-10 月)冷凝后烟温达到 48℃以下,烟气含湿量 11%以下; 冬季(11 月-次年 3 月)冷凝后烟温达到 45℃以下,烟气含湿量 9.5%以下,达到河北省有关环保要求。 同时进行烟气余热利用治理,回收烟气余热加热汽机凝结水、锅炉空预器入口空气,提高机组经济运行能力。 项目主要包括:本工程采用一体化 EPC 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从合同签订开始到试运行结束最终交付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2 台机组所配套的烟气冷凝系统、烟气冷却系统及其配套电气、热控系统的所有完整设计、供货、土建和安装施工(含旧建筑和设备的拆除、恢复、场地硬化、道路规划、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等)、调试、试验及检查、现场服务、消缺和最终交付使用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技术协议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等;改造后能满足机组正 常运行的需要,能够满足地方政府环保政策的要求。 |
暂定: #2 机组预计 2019 年 09 月1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02 日进行A 级检修,所需改 造项目暂定在 2019 年 11 月 2 日前完成施工。 #1 机组预计 2020 年 4-5 月间进行 C 级检修, 所需改造项目需在 2020 年 5 月 20 日前完成施工。上述实际停机时间以项目单位通 知为准。 |
5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东方能源良村热电2×330MW 机组烟气冷凝除湿减排和余热回收利用综合治理 EPC 工程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的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系统内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 3 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5、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应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资质(D1 、D2 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 1 台 330MW 及以上电站锅炉冷却法烟羽治理(烟道冷凝或浆液冷却)或 10 台 330MW 及以上电 站锅炉加热法烟羽治理(MGGH、WGGH)供货或改造工程业绩, 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实施范围页、签字 页)。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