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花岗区金鼎山镇、海龙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越域排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花岗区金鼎山镇、海龙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越域排放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 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区发改投资【2018】262号文件批准建设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估算总投资:37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所含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年月日起在遵义市 外网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
5.2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