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芙蓉学校施工图设计(第二次)招标已由涟发改审[2018]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及其他投资,建设单位为涟源市教育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一、小学教学楼二、小学教学楼三及图书行政楼、小学实验艺术楼、中学教学楼一、中学教学楼二、中学实验艺术楼、食堂、体育馆、学生宿舍、校门卫及辅助用房,以及运动场、水电管网、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本工程施工费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具体范围和设计内容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程序和流程,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续服务为整个施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3.3 拟任该项目的设计
3.4参与本次投标的拟任设计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补充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原件),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设计公司的在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在编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的方式: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6.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 月21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8月22日9时30分,
8.2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验证时,必须当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