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套 (以下简称“招商代理机构”) 受武汉天河机场空港服务 (以下简称“招商人”)的委托,对共享充电宝服务招商项目进行招商。资金来源:招商响应人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商响应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招商人:武汉天河机场空港服务
2.项目名称: 共享充电宝服务招商项目
3.项目编号: HBCZ-17060698-191972
4.招商内容: 共享充电宝服务
5.项目概述:本次拟招商共享充电宝共计14台。
6.招商内容及最低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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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态 |
区域 |
分布明细 |
数量(台) |
备注 |
最低提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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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 |
一 |
一号贵宾区 |
前台 |
1 |
24口或48口充电宝 |
招商人按照营业额35%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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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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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贵宾区 |
前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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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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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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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国际头等舱 |
前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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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国际头等舱 |
前台(小) |
1 |
6口或12口充电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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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国内头等舱 |
前台 |
1 |
24口或48口充电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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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国内头等舱 |
大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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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国内头等舱 |
大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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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4号倒班楼 |
前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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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T1公务机楼大厅 |
大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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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公务机楼大厅 |
大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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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中心大厅 |
前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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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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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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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响应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最低提取比例)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7.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3年。
8.资金来源:招商响应人自筹。
二、响应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响应人须为所投品牌拥有者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品牌拥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并须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最少应提供空运条件鉴定报告书)。
4.所投品牌产品铺设的租还点覆盖全国50个主要城市以上(需提供租还点的证明材料)。
5.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招商文件的获取
购买时间:2019年8月5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购买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招商响应人购买文件须携带资料:招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递交招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招商时间
2019年8月16日09:30时(北京时间)。
五、招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招商地点
湖北机场集团综合保障楼A609评标室。
六、
招商人:武汉天河机场空港服务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 地
邮 编:430302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朱晶、苏晓艳 联 系 人:万齐威、何茂录、墙飞、黄向东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