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刘家沟项目已由庆水保发【2019】15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劳折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 建设内容: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69.42公顷,其中新修梯田0.834万亩,配套田间道路37.53公里;营造水保林213.42公顷 。 2.3 建设
2.4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19年11月15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1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梯田工程640.95亩,田间道路2884.28米。 施工第二标段:水保林1375.95亩 。 施工第三标段:水保林1425.3亩 。 施工第四标段:梯田工程1864.2亩,田间道路8388.9米。 施工第五标段:水保林195亩 。 施工第六标段:水保林205亩 。 施工第七标段:梯田工程1418.7亩,田间道路6384.15米。 施工第八标段:梯田工程1547.4亩,田间道路6963.3米。 施工第九标段:梯田工程606.75亩,田间道路2730.38米。 施工第十标段:梯田工程1653.75亩,田间道路7441.88米。 施工第十一标段:梯田工程608.25亩,田间道路2737.13米。 2.6招标范围:各标段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各类失信名录。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单位负责人、
3.2投标人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证明。 3.3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庆阳市 网上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拟投入项目经理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6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与庆阳市 网上报名的委托代理人一致,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8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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