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5141-HNXNY-JZ-[2019]第01号(总039号)
发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2019年茶卡、切吉地区风电项目防汛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2019年茶卡、切吉地区风电项目防汛工程包括青海茶卡盐湖49.5MW风电场防洪工程、青海海南共和200MW风电场防洪工程。
1.1.1青海茶卡盐湖49.5MW风电场防洪工程
茶卡盐湖风电场(49.5MW)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乌兰县境内,属于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地带,距茶卡镇大约36km处,距茶卡盐湖约15km。场址范围东经99°16′8″~99°20′17″,北纬36°37′1″~36°39′27″之间,场址东西长约6.3km,南北宽约4.6km,面积约18.1km2,海拔高度在3070m~3160m之间。场址区地处山前倾斜平原,地貌以高原草甸为主,地表为砂壤土层,场址地形以2°的坡度向西南倾斜,总体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场址开阔,周围无障碍物。本工程进场道路利用场内已有公路进场,新建场内道路长度为19.2km。风电场安装25台2000k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9.5MW。
1.1.2青海海南共和200MW风电场防洪工程
青海海南共和200MW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西北约23km处,属于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地带,距茶卡盐湖约31km。场址范围大致为东经E99°28'49.74"~99°37'4.01",北纬N36°28'29.04"~36°33'33.23",面积约60km2,海拔在3050m~3180m之间。场址区地处山前倾斜平原,地貌以高原草甸为主,场址地形以约3°的坡度向南倾斜,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场址开阔,大小冲沟发育。本期工程装机规模为200MW。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场址紧邻G6国道,新建场内道路起点接G6国道,场内道路总长54km,路基宽6m,施工期不设路面;检修期改建为4m,铺设15cm厚天然级配砂砾石路面。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设计安装90台单机容量为2200kW和1台2000kW低温高原防风沙型风电机组。
1.2.1青海茶卡盐湖49.5MW风电场防洪工程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风电场道路F36风机处(道路防洪加固1处,水毁路段约25m,铅丝笼、过水路面防护)
(1)砂砾石开挖、清理:约98.75m3;
(2)C25混凝土:约25m3;
(3)水泥稳定砾石:约18.75m3;
(4)级配砾石:约18.75m3;
(5)浆砌石:约31.25m3
(6)铅丝块石:约15m3
1.2.2青海海南共和200MW风电项目防洪工程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2.2.1风电场场内4号道路F132风机处(水毁段长约30m,铅丝笼、过水路面防护)
(1)土石方开挖:约118.5m3;
(2)C25混凝土:约30m3;
(3)水泥稳定砾石:约22.5m3;
(4)级配砾石:约22.5m3;
(5)浆砌石:约37.5m3;
(6)铅丝块石:约18m3。
1.2.2.2风电场场内2号道路F102风机处(水毁段长约7.5m,涵洞,宽4m)
(1)土方开挖:约72m3;
(2)土方回填:约83m3;
(3)C30混凝土盖板:约6.44m3;
(4)C25混凝土台身:约11.16m3;
(5)C25混凝土盖板涵基础:约5.8m3;
(6)钢筋:约532.28kg。
1.2.2.3风电场场内2#道路F103风机处(水毁路段约6米,铅丝笼、过水路面防护)
(1)土石方开挖:约23.7m3;
(2)C25混凝土:约6m3;
(3)水泥稳定砾石:约4.5m3;
(4)级配砾石:约4.5m3;
(5)浆砌石:约7.5m3;
(6)铅丝块石:约3.6m3。
1.2.2.4风电场场内8#道路F104风机处(水毁路段约75米,涵管、铅丝笼、过水路面防护)
(1)土石方开挖:约296.25m3;
(2)C25混凝土:约75m3;
(3)水泥稳定砾石:约56.25m3;
(4)级配砾石:约56.25m3;
(5)浆砌石:约93.75m3;
(6)铅丝块石:约45m3;
(7)涵管:约12m3。
1.2.2.5风电场场内5#道路F107风机处(水毁路段约6米,铅丝笼、过水路面防护)
(1)土石方开挖:约59.25m3;
(2)C25混凝土:约15m3;
(3)水泥稳定砾石:约11.25m3;
(4)级配砾石:约11.25m3;
(5)浆砌石:约18.75m3;
(6)铅丝块石:约9m3。
1.2.3 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1.2.4施工工期:计划施工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
本工程由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国内地区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至少一项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证书;
安全主管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证书;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14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5日 8:30~11:30,14:30~17:30
1.8.4发售
1.9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9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G6(西宁至格尔木高速)高速2052处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