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东省河源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河源监狱大豆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201HG2192(省财厅备案计划编号:440000-201907-201016-006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河源监狱大豆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5.6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月均采购金额 |
供应期 |
备注 |
1 |
大豆油 |
1批 |
约4.4万元/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月采购金额为暂估数,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 |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未达到纳税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纳税);
- 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报名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8月13日 至 2019年8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9时30分(注2019年9月3日9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