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镇建成区华翠小区、光明区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台镇建成区华翠小区、光明区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9]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华翠小区、光明区,其中光明区内包含光明小区、法院、人民检查院、公-安分局、芦台大剧院、科学技术协会、芦台镇第一小学、新华楼1号楼、新华楼2号楼。华翠小区改造面积约0.12平方公里,光明区改造面积约0.15平方公里。
本次招标范围为芦台镇建成区华翠小区、光明区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预计建设周期43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 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 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丙级以上 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 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书 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于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19日 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 ,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9年8月20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9年9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
八、
招标人地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