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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标段II)招标

   日期:2019-08-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8-2147)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嘉兴

1. 招标条件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浙江 ,项目单位为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暂按300MW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本工程采用220 kV海上升压站+陆上开关站,陆上开关站布置在平湖独山港东部。风电场由12回35kV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变压器升压后由两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开关站,最终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分为标段I和标段II共两个标段,本标段即为标段II,具体工作内容和招标范围如下:

规模:300MW

范围: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5台6MW风机单桩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整个风电场永久航标工程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一般说明

① 25台6MW风机单桩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主要包括:基础管桩的制作、运输与施工,附属构件的制作、运输与安装,基础冲刷防护的制作、运输与铺设,以及风机部件的装卸、组拼装、运输、海上安装、风机调试配合等。

② 本标段内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工作对象为25台机位施工期安全用临时通航和导助航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航标申请配合、施工期航标工程设计、采购、布设及2年的维护等。

③ 整个风电场永久航标工程,工作对象为风电场内所有永久结构和设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航标工程航标设置申请、航标设备的采购、安装及两年质保期内的维护等。220kV海上升压站上还须按照海事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雾笛和障碍灯等。

④ 施工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码头、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本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一艘交通船专供招标人使用。

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25台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

① 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25台单桩基础用钢材与防腐、基础顶法兰等材料的检验,钢管桩的加工制作,基础顶法兰组装焊接,基础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运输,施工前扫海、现场沉桩与安装施工、现场防腐涂层补涂、高应变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同时安全监测标段单桩基础监测设备与桩身安装连接附属构件的钢结构采购及检验、加工制作、焊接、防腐、质量检查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② 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25台风电机组单桩基础中附属构件用的钢材、防腐材料、橡胶护舷等材料的采购与安装,钢构件加工运输,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现场安装与验收、现场防腐涂层补涂与验收等全部工作。同时牺牲阳极安装后保护电位检测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③ 基础冲刷防护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25台风机单桩基础冲刷防护物料的采购、制作、运输、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完成后对海床扰动所引起地形变化的测量、回填恢复工作,并在冲刷防护施工前和施工后、工程投产后各进行一次桩周地形测量工作。

④ 其它

投标人应在本标段施工前,对本标段场区范围进行一次扫海测量。并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测设备,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在本工程施工期内对监测设备负有保护的义务。

风电机组安装工程

① 设备部件验收、码头交接与保管

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由招标人提供的25套6MW风电机组的塔筒、轮毂、机舱、叶片、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验收、现场卸货、场内二次转运、仓储保管、提供调试发电机等工作。

② 设备部件安装、验收

投标人应负责进行本工程范围内的25套6MW风电机组塔筒、轮毂、机舱和叶片等设备部件的组拼装,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的安装及各类试验等工作,完成风电机组组合体的场内运输与现场吊装,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配合进行风电机组设备调试、海上升压站至每台风机调试等风机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③ 附属设施安装、验收

投标人应按照风机安装手册中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25套6MW风电机组塔筒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连接、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等全部工作,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④ 风机安装完成至启动前维护

在风机完成安装、未送电前,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在风机设备供应商指导下在风机安装完成后到厂家调试之前开展除潮、检查工作。风机设备静态调试时,投标人还应提供电源,并配合调试工作。

⑤ 其它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提供满足风电机组设备调试用的施工船舶与往返运输工作。

投标人有保护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的义务,确保施工结束后返还的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外观整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每套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周转,不得影响后续施工。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测设备,本工程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对监测设备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有保护的义务。

其他相关

①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中标人施工且与本标段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标段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② 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③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人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并按照创优要求开展施工,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创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料/档案整理、现场检查、成果申报等工作内容。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等内容。

④ 提供施工期交通船供监理、招标人使用,投标人负责船舶的正常运营管理,交由招标人进行调配、调度管理,具体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⑤ 提供施工期海上临时通讯保障,确保施工现场信号覆盖。

⑥现场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承包人在所有施工船舶上安装视频设备,并按招标人指示提供设备安装便利条件,摄像头安装的位置及数量必须清楚的展示现场的船舶、人员、施工过程等现场状态,并将现场视频实时传输至招标人移动设备,保证画面清晰、流畅,以便招标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⑦ 风机安装完成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相关的设备标识牌、海缆标识牌、安全标识牌、操作标识牌等所有标识,并由投标人在基础平台上指定位置进行安装,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⑧ 投标前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现场自然条件及变化趋势,若实际施工期间因现场水深等自然条件与招标时有所变化,所产生相关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⑨投标人须根据现场实际进度与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的吻合情况,综合考虑现场工作面的开设数量,所增加的人员、船机、辅助措施等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

⑩招标人有权派驻监造单位对钢结构制作等进行驻场监造,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配合,并为监造单位办公及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监造内容及方式执行《海上风电工程设备监理大纲》,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施工船舶需要满足海事部门相关规定,禁止使用平板驳带履带吊等类似船只进场施工。

?主体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施工期各类政策处理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保障、通航安全评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项目历次质量监检费用等,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本标段内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和相关专题评审会。

?缺陷责任期内风机周边地形及海缆冲刷监测由安全监测承包单位负责,基于监测结果所需的保护处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搜集、整理施工现场相关实时数据,并负责上传至招标人施工管理系统,投标人无条件配合。

?投标人要遵守招标人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施工需要的工作,由投标人完成。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本工程所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根据专家论证结论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投标人应负责本技术条款第2章中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供风、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安装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负责海上施工所需要的施工保障、通航安全评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一切施工手续文件,施工期间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措施的落实。按照海事等主管部门要求或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施工期对船机设备、设施进行警戒、布设航标警示系统等工作,负责配合开展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及形象进度迎检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或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业绩以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各一项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3.2.4 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壹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以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以上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4日9时起至2019年8月20日17时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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