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所属各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2019年供热期液氨采购项目(鹿华) |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生产使用的液氨 |
1553 |
|
2019年供热期液氨采购项目(裕华) |
液氨采购 |
936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供热期液氨采购项目】(鹿华和裕华)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代理品牌(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
4.业绩: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一个2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电厂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液氨供货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8-14 15:00到2019-08-2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8-14 15:00到2019-08-21 17:0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