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张公岭消防站、社会福利中心电力建设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8月1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问题1: 芙蓉区张公岭消防站、社会福利中心电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部分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7]165号文,而从2019.8.1起发布了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9]130号文的通知,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人工工资执行以湘建价[2019]130号文为准。
问题2:请问目前的图纸内容只有张公岭消防站,社会福利中心的图纸未见。是否可以提供?
答:社会福利中心的图纸见附件。
问题3:招标公告里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输变电三级资质可承担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而电力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KW以下的发电工程、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根据承揽范围符合本项目标准且一致,请问为何本项目资质条件里不能采用输变电三级资质或电力总承包资质?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一总则第三点业务范围第(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