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水东镇江东湾锑矿区污染风险管控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溆浦县水东镇江东湾锑矿区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项目已由溆发改环资〔2019〕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专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内容:项目治理面积24040.12平方米,对历史遗留的3个点位共122278.33立方米锑矿采选废渣和14237.3立方米污染方量就地实施风险管控,主要采用就地平整填埋,表层防渗,覆土及种草恢复植被工艺;配套建设截排洪设施及档渣墙等。
2.2建设
2.3投资规模:约1593.24万元。
2.4工 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环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7保修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
3.7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0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