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岳阳市东风湖新区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岸线及景观工程EPC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8]122号文件批准建设,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岳阳市东风湖新区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岸线及景观工程EPC项目范围内的景观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各标段工程招标范围详见下表。(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7、保修要求:按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五个标段,具体见下表。各施工单位只能针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重复报名的,该施工单位的投标均无效。设计单位可重复选择标段报名(同一个标段内不得重复报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登记相关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登记相关事宜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内容/招标范围 |
总投资 (万元) |
资质要求 |
1 |
9-1标段 |
东风湖上上湖生态岸线及景观工程 |
打造滨水城市岸线,新增生态岸线面积约5万平米,位于得胜北路延伸段以南、建设北路以东,包含岸线、海绵城市、绿道、服务用房、区域内给排水、地下停车场、水秀配套用房、运动场等; |
4469.40 |
设计:具备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
2 |
9-2标段 |
东风湖中湖生态岸线及景观工程 |
打造滨水城市岸线,新增生态岸线面积约13万平米,位于洞庭大道以北、外滩三路以南,包含岸线、海绵城市、绿道、服务用房、区域内给排水、撇洪渠等; |
5736.11 |
设计:具备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
3 |
9-3标段 |
东风湖下湖A段生态岸线及景观工程 |
打造滨水城市岸线,新增生态岸线面积约6.7万平米,位于吉家湖路以南、外滩三路以北,艾家路连外滩三路桥以北,包含岸线、海绵城市、绿道、服务用房、区域内给排水等; |
3616.12 |
设计:具备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
4 |
9-4标段 |
东风湖下湖B段生态岸线及景观工程 |
打造滨水城市岸线,新增生态岸线面积约10.7万平米,位于吉家湖路以南、外滩三路以北,艾家路连外滩三路桥以南,包含岸线、海绵城市、绿道、服务用房、区域内给排水等; |
3538.30 |
设计:具备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
5 |
9-5标段 |
东风湖亮化照明弱电工程 |
包含东风湖上上湖、中湖、下湖范围内的亮化照明、音响、监控系统等 |
2249.79 |
设计:具备照明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序号 |
标段号 |
项目负责任人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
1 |
9-1标段 |
|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 质量员:1人 |
2 |
9-2标段 |
|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2人 安全员:2人 质量员:1人 |
3 |
9-3标段 |
|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 质量员:1人 |
4 |
9-4标段 |
|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 质量员:1人 |
5 |
9-5标段 |
|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
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 质量员:1人 |
4、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以上表格中要求的人员,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年由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材料。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一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自行书写并提交近一年未拖欠承诺书。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单位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设计单位不得另行单独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和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
五、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段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交纳截止时间 |
1 |
9-1标段 |
捌拾万元 |
2019年10月8日12:00止,以岳阳市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
2 |
9-2标段 |
捌拾万元 |
|
3 |
9-3标段 |
柒拾万元 |
|
4 |
9-4标段 |
柒拾万元 |
2019年10月9日12:00止,以岳阳市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
5 |
9-5标段 |
肆拾万元 |
1、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