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三塘镇南片棚户区改造(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前进路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三塘镇南片棚户区改造(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前进路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招[2019]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均无在建工程;
3.5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以上;
3.6.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6日17时30分在衡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5.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招标人不别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及衡阳市 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且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或下载相关资料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600元/份(在开标当日收取现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