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庄官地区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应急勘查项目 | 一宗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的合法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