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4号机组二次风箱布风均匀性改造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4号机组二次风箱布风均匀性改造技术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4号机组二次风箱布风均匀性改造技术研究项目。
2.2项目简介:4号机组的现有二次风箱结构,没有考虑到精细导流和配风问题,为简单方形结构,存在阻力较大、配风不均匀、易局部积灰等情况,为解决以上问题,设立本项目。
2.3招标范围:对现有风箱结构进行三维建模和数值模拟计算,确定风量分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对局部不合理风道进行改进,加强配风均匀性;根据建模结果对二次风箱进行局部不等截面改造或增加积灰清理手段,从而改善二次风的分配特性。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4号机组二次风箱布风均匀性改造技术研究项目。
2.4项目工期:35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台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烟风道优化改造或设计工程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9月3日9:00起至2019年9月9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