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庆城县玄马镇樊家庙村居民点排水及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庆城县交通运输局以庆交规字【2019】41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控制价:605065.00元 。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 资金来源:庆城县扶贫专项资金。
4.建设
5.计划工期: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05日。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18时截止; 2.招标文件获取
3.获取方法: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 4.招标文件每份工本费40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 9月 25日 09时30分 前; 递交投标文件
六、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发布。 七、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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