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S248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S248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5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邵阳市公路管理局以邵路工[2018]11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为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经核准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主体工程施工期为45天);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 5年;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或 湖 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 湖 南 省 公 路 建 设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8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7年度和2018年度)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图纸和其它资料售价 2000 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邵阳市 网( )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 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月 8日09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邵阳市(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将于 2019 年 10月 8日 09 时 3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