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招标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联新疆 食材招标--腌菜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0761-1940CSN02423。 1.3 项目类别:货物;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 (货币 序号 品名 规格 最高限价(含税 元) 全年预估采购金额 1 雪菜 公斤 9 100万元 2 大头菜丝 公斤 11 3 潮州酸菜 公斤 2.2 4 亨氏婴儿食品(蔬菜泥) 个 6.5 5 酸豆角 公斤 8 6 包心酸菜 公斤 6 7 大头冲菜 公斤 6 8 万年青 公斤 38 9 鲜绿海带/丝/节/片 公斤 10 10 海白菜 公斤 22 11 水发贡菜 公斤 10 12 酱萝卜干 公斤 6.2 13 红油萝卜干 公斤 7 14 糖蒜 公斤 11 15 酱洋姜 公斤 6.1 16 酱豇豆 公斤 8 17 橄榄菜 瓶/410g 12.5 18 辣妹子辣酱 瓶/500g 11.7 19 蒜蓉辣椒酱 瓶/500g 17.1 20 宜宾芽菜 1公斤/包 7.1 21 红腰豆—百利牌 罐/432g 3.1 22 玉米粒罐头 罐/425g 2.8 23 卤鸡蛋 个 1 24 咸鸭蛋 约60g/个 1.5 25 咸蛋黄 公斤 18 27 松花蛋 个 1.3 26 皮蛋 只 1.5 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折扣率(0%≤折扣率≤100%) % 【注:固定单价合同(计算方式:产品合同单价=产品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投标折扣率),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应总费用随数量调整。超过本项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 1.6 投标报价为含税单价,按实际采购量结算。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成本费用、人工、运输费及相关利润、的体现,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报价中体现。 1.7 交货 1.8 服务要求: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1.9 交货期:按订购单的要求分批供货。 1.10合同期限(服务期):1年 1.11本项目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所投产品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图】 2.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场所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与日后提供产品厂家需一致);【提供产品厂家生产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盖章】 2.3投标人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4投标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内无食品安全问题不良记录,且投标人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问题不良记录;【提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5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及2018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享受农产品减免税的企业提供减免税备案登记告知书,可开具普通发票。 2.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2017年至开标截至日前5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二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9被列入南航供应商黑名单(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20日; 3.3 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内部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7.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6、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