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2615GC043101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Z92615GC0431011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分校区内,音乐学院教学楼(艺术楼一楼)的舞蹈排练厅、专业办公室,绘画楼的钢琴调律室及民族学院教学楼的音乐专业技能教室改造,包括拆除,土建装饰,水电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 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份)
3.5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近半年(2019年3月1日-2019年8月31日)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全程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8 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2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3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9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9月12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灰色小楼)四楼404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 ZZ92615GC04310119的“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 。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分校区内,音乐学院教学楼(艺术楼一楼)的舞蹈排练厅、专业办公室,绘画楼的钢琴调律室及民族学院教学楼的音乐专业技能教室改造,包括拆除,土建装饰,水电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最高投标限价: 2309051元(含9万元暂列金)。 2. 4工程 2. 5计划工期 : 2019 年 10月 1日~ 2019年11 月5 日, 具体开工日期 以合同签订为准 。 2.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 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 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份) 3.5 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近半年( 2019年3月1日-2019年8月31日)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全程不得随意更换, 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8 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应 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 2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3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9年09月26日09:00时 ,地 点为 长春市人民大街 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灰色小楼)四楼404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 组织招标 ;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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