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水口山资产经营管理 物业分离移交项目(EPC)监理项目已由常宁市发改局以常发改投[2018]34号文件批准建设,常发改招[2019]23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国五矿补助资金及水口山集团公司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宁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 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常宁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监项目, 常宁市以外不能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
5.2、交纳时间: 2019年10月13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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