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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长城开发智能计量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成都长城开发智能计量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长城开发智能计量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109-40-03-343003】FGQB-0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长城开发科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长城开发科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09-40-03-343003】FGQB-01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新建工业厂房约51000平方用于建设智能电表、水表、气表和物联网产品自动化生产线,同时建设研发、运营管理、员工宿舍和食堂等配套服务设施约9000平方米。结合ERP、MES和PLM等信息化系统,建设计量系统产研发生产基地,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0万只智能电表的生产能力。

2.3计划工期:548日历天(其中勘察:15日历天,设计:75日历天,施工:45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并提供地勘报告等工作)、设计(包含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勘察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 川 省 省 外 建 筑 企 业入 川 信 息 电 子 登 记 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 川 省 省 外 建 筑 企 业入 川 信 息 电 子 登 记 表》;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注册在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注册在设计单位的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注册在施工单位的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 施工资质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企业、建筑工程设计企业所属专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09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 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ua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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