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鲁南化工
净化水厂废气收集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19B102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鲁南化工 净化水厂废气收集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业主为兖矿鲁南化工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
兖矿鲁南化工 净化水厂废气收集治理项目,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兖矿鲁南化工 净化水厂预留地,建设一套净化水厂废气收集治理装置。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成套与采购、土建、安装、单体设备调试与系统调试、性能考核、培训与服务等全过程, 直至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工期:
项目整个工期为 90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3天内签订技术协议,7天内提供土建设计图纸,15天内提供全部图纸,45日内设备、材料、安装人员能够满足进场安装条件。在接到进场书面通知5日内进场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
3.3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连续5年以上,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抵税联)的能力,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有机械、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2016年至今至少有1套生物除臭业绩(废气量≥50000m3/h)(附合同证明材料);单套臭气处理规模在50000m3/h以上,处理后应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要求,且处理工艺与本项目主体工艺相同的工程业绩,并已达标稳定运行(附合同、监测报告或用户证明)。
4.2.投标人至少有1套污水处理场运行3年以上的圆形池随动加盖的业绩,单池跨度必须≥20m(附合同及业绩考察单位);同时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1套单项合同膜加盖面积≥5000m2的业绩(附合同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 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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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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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