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青政办(2019)42号、青房组办(2019)8号、大政办(2019)9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市级资金、整合厕所革命资金及县级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城关镇东门村、长宁镇陈家庄村、代家庄村、景阳镇寺沟村、哈门村、逊让乡庄头村六个村的外墙保温。
2.3合同估算价:14407613.25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单位使用CA锁在 报名。
3.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使用CA锁在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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