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病房物资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病房物资采购项目;
2、
6.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6.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2016年-2018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4投标人须提供上近半年(2019年3月-2018年8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6.5信誉要求:①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及 】(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7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8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6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 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9年10月16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及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1.项目发布媒体:《 》、《____》、《吉林省 》。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人:史女士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