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酒埠江水库(攸县)除险加固工程尾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湖南省酒埠江水库(攸县)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以发改投资【2015】1317号文件批准建设,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长建管【2013】64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1#副坝、2#副坝、电站、溢洪道和船闸等组成。该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本次除险加固设计采用的洪水标准为: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0年一遇。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坝顶栏杆、溢洪道下游护坡、上坝公路、防汛办公用房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机房改造等尾工项目。招标项目投资约5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省酒埠江水库(攸县)除险加固工程尾工项目。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8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3年内(指2016年10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 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除险加固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年 9 月25日~2019年 9 月30日 18:00 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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