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9-SN-QC-HW-0993
三、采购人
四、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本次拟进行18个农村饮用水源(暨18口井)的巩固提升,因地方开发建设需要,对治理点位进行更换调整或取消的,以工作实际为准。包括所有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部分原供水设施的维修改造升级,以及设备用房建设、排水管道铺设、质保期内管护、(实施部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农业农村局)
项目用途: 采取在饮用水源井加装水处理设备(消毒及过滤)的方式,对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进行全面优化提升,重点要解决农村饮用水菌落总数以及个别重金属指标反复超标的情况,治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采购预算: 29988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27 08:30:00至2019-10-0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同时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完善供应商联系信息。(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17 14:00:00
2、投标
3、开标时间:2019-10-17 14:00:00
4、开标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