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梅县区穗丰粮食收储 检化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伴随工程(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90925_30841211113267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 梅州市梅县区穗丰粮食收储 检化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伴随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908-01101-0009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4,881.2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梅州市梅县区穗丰粮食收储 检化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伴随工程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
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
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
将被拒绝;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 至 2019年0 期间(上午至,下午14:30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