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河段管理范围划界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主要包括已有资料收集与摸底调查、工作底图制作、界线室内初步划定、界线实地调整修正、划界成果审查公示批准公告、界桩和告示牌制作埋设、成果抽检、成果验收等。工程总造价约181万元。由于河流多、线路长,该项目较为紧急,现将该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有托塘坳(25.2KM)、清江河(22.2KM)、栗江(50.2KM)、老铺街(24.7KM)、堡口桥(19.4KM)、朱福桥(14.4KM)共6条流域,约156.1KM;造价约:60万元。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有清花河(38KM)、柿江(44.8KM)、洲市(14.3KM)、马水(23KM)、塘冲湾河(26.5KM)、莫井河(18.3KM)共6条流域,约150.6KM;造价约:60万元。
第三标段:主要内容有相市河(29KM)、太平桥(32KM)、向阳桥(24.4KM)、斜坡水(49.2KM)、洪山庙(25KM)共5条流域,约159.6KM。造价约:60万元。
2.4招标范围:制作工作底图、管理范围划界、界桩制作与埋设、告示牌制作与埋设、检查验收等(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2.5服务期限:210 天;2019年10月底完成河道划界方案编制审核和公示;2019年11月底完成河道划界方案批复;2019年12月底完成河道划界方案公告;2020年3月底完成界桩埋设及成果验收。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三个标段,所有投标人只限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5投标人须持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本项目拟任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详见招标文件。
5.2缴纳时间: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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