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海东市水务局和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以东水【2019】530号和民政【2019】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新建PE管总长23640m,钢管691m;蓄水池34座,集水井2座,检查井420座,分水井10座,浮球阀井259座,排气井26座,退水井2座,入户配套500座,智能刷卡水表2563块,混凝土镇墩32座,M10浆砌石护管坝2座(共计33m),格宾网箱石笼护管坝320米,水源地防护栏200m,新建水泵及配套设施6套。更换PE管127504m,维修蓄水池10座,维修检查井4座,水泵6台,维修引水口1座,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9286m。
2.3计划工期:12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2月22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新建PE管总长23640m,钢管691m;蓄水池34座,集水井2座,检查井420座,分水井10座,浮球阀井259座,排气井26座,退水井2座,入户配套500座,智能刷卡水表2563块,混凝土镇墩32座,M10浆砌石护管坝2座(共计33m),格宾网箱石笼护管坝320米,水源地防护栏200m,新建水泵及配套设施6套。更换PE管127504m,维修蓄水池10座,维修检查井4座,水泵6台,维修引水口1座,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9286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5年独立承担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9月27日09:00至2019年10月01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8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8日09:00,地点为:海东市 四楼1号开标厅。
5.4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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