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金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县发改投〔2017〕49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金井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5.7km2,总库容1662.65万m3,正常蓄水位79.7m,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1092万m3,死水位68m。设计灌溉面积4.5万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1、大坝上游坝坡培厚衬砌,坝顶至高程82m平台采用草皮护坡,平台至坝脚采用干砌块石护坡;下游坝坡进行整修,高程75m以上维持原状,75m以下采用草皮护坡并拆除重建排水棱体;2、坝体采用高压旋喷灌浆防渗,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3、高位输水隧洞拆除并重建进口消力井,新建启闭机房及启闭设施;4、低位输水隧洞拆除并重建进口消力井及出口暗涵和集水池;5、檀山隧洞拆除重建引水管道、进口消力井及出口集水池,新建启闭机房及启闭设施;6、溢洪道底板及侧墙砼衬砌,拆除重建消力池;泄洪渠未衬砌段采用浆砌石衬砌,并进行全段清淤;7、新建水库管理所;8、新建库内连接通道及防汛公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365日历日 。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4 投标人近 3年内(指2016年8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50万元的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
(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本项目适用此条)
3.4投标人近 /年内(指 /年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个 /施工业绩;
(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5 拟任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 年 9月27日~ 2019年 10月 17日9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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