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揭阳 营业厅修理项目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年揭阳 营业厅修理项目框架招标(二次招标)(项目编号:0006200000056237)已由 广东以广电财〔2018〕15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揭阳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2.5招标范围:
(1)2019年揭阳局榕城 营业厅修理:2019年主要对榕城局部分营销公共场所(9个供电所(营业片区)10个营业厅破损情况进行维修)天花、墙身破损、漏水、地面瓷砖出现裂痕、门窗损坏、通风照明系统未达标、给水排水、门前地坪损坏等问题,进行修理,并安装隔热设施和配套窗帘,预计维修面积达1800平方米。
(2)2019年揭阳局揭东 营业厅修理:2019年主要对揭东局15个营业厅天花、墙身破损、漏水、地面瓷砖出现裂痕、门窗损坏、通风照明系统未达标、给水排水、门前地坪损坏、卷闸门等问题进行修理,并安装隔热设施、配套窗帘及无障碍通道,预计维修面积达280平方米。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划分二个标段,可兼中。
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预算价 (万元) | 最高投标 费率(%)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2019年揭阳局榕城 营业厅修理 | 榕城 | 19.02 | 100 | 100 | / |
2 | 2019年揭阳局揭东 营业厅修理 | 揭东 | 17.17 | 100 | 100 | / |
备注:上述招标金额为预测金额,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工程量的承诺,最终采购情况应以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具体项目、工作量和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业务委托书为准,2019年已确定具体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如2020年同类项目下达,在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2020年部分将与中标单位另外签订合同(如因客观因素造成项目(标包)的工程量变更或无法实施,建设单位有权调剂工程量或项目,2020年的建设规模和资金以省公司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若省公司没有下达,则招标结果自然取消)
2.7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经营范围须具有室内装修等相关业务内容建筑工程。 |
3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4 | 拟担任本项目的 |
5 |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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