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胜利路与同仁路下穿地道工程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
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HJQH-GC-20190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胜利路与同仁路下穿地道工程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9】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城辉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主要进行下穿地道、人行通道、道路渠化及配套工程建设。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16745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胜利路与同仁路下穿地道工程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合同估算价:18294.07万元
服务期:540日历天
招标范围:西起东交通巷东侧,东至邮电巷东侧,道路全长920米,胜利路主线采用地道下穿同仁路,地道全长510米,其中:暗埋段长170米,东侧敞开段长180米,西侧敞开段长160米,下穿地道为单层双向4车道。主要进行下穿地道、人行通道、道路渠化及配套工程建设。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中海建国际 青海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单位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与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十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有承建类似项目的业绩。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发[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5外省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联合体双方均具有)。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名时间: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30前
5.2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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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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