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乡镇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
(金盆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区乡镇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金盆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大发改招核【2019】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配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网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等。项目总控制价约为416.6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45日历天(2019年12月30日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叁个标段。
标段名称 |
预算(万元) |
大通湖区乡镇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金盆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
145.7827 |
大通湖区乡镇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金盆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
146.6563 |
大通湖区乡镇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金盆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
124.162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
3.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6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7投标人只能选择以上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所投的所有标段均为无效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第一标段保证金 |
贰万元整(¥20000.00) |
第二标段保证金 |
贰万元整(¥20000.00) |
第三标段保证金 |
贰万元整(¥20000.00) |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或银行保函,除银行保函外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0月10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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