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合同编号:4321-GXNY-FY-[2019]第01号(总002号)
4331-GXNY-FY-[2019]第01号(总002号)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西州乌图美仁二标段100MW光伏项目、三标段100MW光伏项目开办设施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省海西州乌图美仁乡二标段100MW光伏项目、三标段100MW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内,青海303省道格茫公路163km处,向南14km处,两个项目相邻,无成型道路。场址距格尔木市约180km,场地平整开阔,场址高程约3000m。
1.2 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办公、生活家具、厨具等开办设施的配置;
(2)投标人应负责产品的设计、制造、出场检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或组装等;
(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维护保养工具;
(4)投标人需提交必要的资料,并对产品的完整性负责。
1.2.2 到货地点及时间:
到货地点为青海省海西州乌图美仁乡所在地生活营地和二标段100MW光伏项目、三标段100MW光伏项目场址指定地点。
工期要求:中标后30日内完成所有家具、厨具的现场交货安装,并完成验收交付使用。
1.3 资金来源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单位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家具生产或销售的企业。
销售企业须提供所销售家具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家具仅能由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一方参与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家具供货,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6日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4楼1#会议室。
1.9 其它
1.9.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 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