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池电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 红雁池电厂技改项目2020年煤场推整承包项目招标、新疆哈密热电厂内炉渣清运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发电 红雁池电厂、新疆哈密热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21/17-QT-1501 | 2020年煤场推整承包项目招标 | 2020年煤场推整承包项目 | 1000 |
CHDTDZ021/17-QT-1502 | 2019年炉渣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委托 | 炉渣清运处置服务 | 1000 |
备注:本次招标的第二标段哈密热电2019年炉渣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委托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开通下载权限后即可下载标书。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红雁池电厂2020年煤场推整承包项目招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在营业范围、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与煤场推整相关的资格和能力(营业范围必须包括煤炭装卸、仓储服务资质或土石方搬运),机械配置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承包经验,有可用于本次招标承包内容的机械保证,服务质量可靠。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哈密热电2019年炉渣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委托】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将固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或掩埋。
2.投标人应有自2013年至今相同或类似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0-15 09:00到2019-10-2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0-15 09:00到2019-10-21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第一标段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