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19-ZB116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总体规划为45万吨/年原铝产能,一期已建成投产。项目现场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招标范围:
(1)对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二期)渣壳料输送系统设备设施进行设计、安装、系统调试。
(2)以上系统的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其它为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必要服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斗式提升机 |
4台 |
DT250型,H=37.5m,Q=38m3/h |
2个系统,每个系统2台,共4台 |
2 |
带式螺旋输送机 |
4台 |
Q=30t/h,L=9900mm |
2个系统,每个系统2台,共4台 |
注:以上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19年12月20日前第一个系统安装调试完成;2020年1月20日前第二个系统安装调试完成。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二期)渣壳料输送系统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二期)渣壳料输送系统设备采购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合格的制造商或经合格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和安装能力。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2)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经法人签字)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报表。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生产或销售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提供合同或业绩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http://yn.gsxt.gov.cn 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
2)投标人2016 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且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诺遵守招标人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提供设备基础提资图。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10-15 09:00——2019-10-23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