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港电信 监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贵港电信 监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5-09-04A-2019-D-A1598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一、贵港市区监控中心建设,二、贵港市7个镇(街道)监控中心建设,三、贵港市14村(社区)监控中心建设,所需的设备及辅材采购和1个区、7个乡镇、14个村的安装调试服务费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采购内容:
一、贵港市区监控中心建设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视频监控系统 | |||
1 | 网闸 | 套 | 1 |
2 | 交换机2 | 台 | 1 |
3 | 辅助材料 | 套 | 1 |
(二)远程会议系统 | |||
1 | 统一视频多媒体网络录播平台服务系统 | 套 | 1 |
2 | 会议融合调度软件系统 | 套 | 1 |
3 | 辅助材料 | 套 | 1 |
二、贵港市7个镇(街道)监控中心建设 | |||
(一)显示系统 | |||
1 | LCD屏 | 块 | 63 |
2 | 大屏专用线缆 | 根 | 63 |
3 | 大屏底座 | 套 | 7 |
4 | 大屏支架 | 套 | 7 |
5 | LED显示屏 | M2 | 18 |
6 | 大屏装饰 | 套 | 7 |
7 | 辅助材料 | 套 | 7 |
(二)视频监控系统 | |||
1 | 10路高清解码器 | 台 | 7 |
2 | 流媒体服务器 | 台 | 7 |
3 | 交换机 | 台 | 7 |
4 | 辅助材料 | 项 | 7 |
(三)远程会议系统 | |||
1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套 | 7 |
2 | 麦克风 | 台 | 7 |
3 | 音箱[多媒体音箱] | 台 | 7 |
4 | 控制电脑 | 台 | 7 |
5 | 辅助材料 | 项 | 7 |
三、贵港市14村(社区)监控中心建设 | |||
(一)显示系统 | |||
1 | 电视机 | 台 | 14 |
2 | LED显示屏 | 套 | 14 |
3 | 辅助材料 | 项 | 14 |
(二)视频监控系统 | |||
1 | 1路高清解码器 | 台 | 14 |
2 | 交换机 | 台 | 14 |
3 | 辅助材料 | 项 | 14 |
(三)远程会议系统 | |||
1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套 | 14 |
2 | 控制电脑 | 台 | 14 |
3 | 麦克风 | 台 | 14 |
4 | 音箱[多媒体音箱] | 台 | 14 |
5 | 辅助材料 | 项 | 14 |
四、其他费用 | |||
1 | 安装调试服务费(包含:贵港市区监控中心建设、贵港市7个镇(街道)监控中心建设、贵港市14村(社区)监控中心建设安装调试服务费) | 项 | 1 |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6.3万元(不含税)。
1.5本项目将确定1名中标人。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设备235.4万元(不含税),安装调试服务费150.9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1.7到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日内。
1.8质保期:3年。
1.9维保期:3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技术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
2.2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3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具有同类视频监控系统或者远程会议系统销售业绩。(说明:①2016年至今是指在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签订合同的同类视频监控系统或者远程会议系统销售业绩,即2016年前签订的合同不予以认可);②以【单项合同】或有框架合同证明的【实际单据】(例如已在框架合同中载明的按订单/结算合同等进行实施、结算)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实际单据)或实际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实际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代理商授权文件,如原厂与代理商同时对同一型号投标的,取原厂的投标文件参与评标,代理商投标无效;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投标的产品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代理商将全部被否决投标。(说明:本项所指产品为交换机、LCD屏、10路高清解码器、1路高清解码器)
2.6 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7 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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