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浏发改投【2019】74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5 工期要求: 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 共计18个标段 ,官桥镇苏故村、石灰嘴村为第一标段,八角亭村为二标段;普迹镇普花村、普官村、书院新村为三标段,五丰村、新街村为四标段子;葛家镇玉潭村为五标段,葛家园村为六标段;荷花街道嗣同村为七标段;大瑶镇上升村为八标段,鑫和村、老桂新村为九标段,崇文村、天和村为十标段,南山村为十一标段,南阳村为十二标段,李畋村、强盛村为十三标段,汇丰村为十四标段;高坪镇杨潭村、向阳村为十五标段,马鞍村、三合水村为十六标段,志民村一片为十七标段,志民村二片为十八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2.11.1本项目共分为18个标段,因时间紧任务重,上级有考核要求,必须在限期内完成任务,故投标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任意1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只需制作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须自动放弃另外17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对本公告提交的投标文件。
2.11.2如企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人不接受未进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的投标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投标人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一标段170万元、二标段170万元、三标段160万元、四标段130万元、五标段220万元、六标段180万元、七标段120万元、八标段170万元、九标段100万元、十标段150万元、十一标段150万元、十二标段150万元、十三标段150万元、十四标段160万元、十五标段160万元、十六标段160万元、十七标段130万元、十八标段12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业绩(包含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新增粮食产能项目)。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监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盖章认可);水利水电工程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监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完工)验收文件。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件也可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R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一标段70000元、二标段60000、三标段60000元、四标段50000元、五标段90000元、六标段70000元、七标段50000元、八标段70000元、九标段40000元、十标段60000元、十一标段60000元、十二标段60000元、十三标段60000元、十四标段60000元、十五标段60000元、十六标段60000元、十七标段50000元、十八标段4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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