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中心和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中心和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8]4号文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64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56万元,预备费50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5 代建范围:阶段性代建,详见招标文件。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6460万元(以代建范围内实际建设规模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2.7 代建内容:在双方约定的工程范围内,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或可研批复后)建设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2.8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现行有关规范、法律法规,达到合格。
2.9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10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1 代建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 545 日;竣工验收备案后 2 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2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无。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 /)“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11月4日 9 时 00 分,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7.1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人授权代表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代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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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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